多元共融督導委員會

職權範圍

01.

積極推動大學的多元共融政策(「政策」),並不時檢討政策內容,以促成該政策的目標和宗旨,並確保所衍生的計劃得以有效實施。

02.

檢視和監督大學對政策中訂立的社群原則(「原則」)的承諾,並制定策略,通過教育、培訓、專業發展計劃、實例分享、宣傳計劃、慶祝活動、及與持份者的溝通等推廣有關原則。

03.

在策略規劃的過程中,為成就大學多元共融相關的議程,提出有關目標和關鍵績效指標的建議。

04.

收集小組委員會、多元共融事務處以及(在適當情況下)其他大學單位就政策相關事宜的報告和最新消息。

05.

每年向行政與計劃委員會提交報告,並按督導委員會的要求向大學管理層提交特定職責範圍的報告。

組成

主席

副校長
• 汪寧笙教授

副主席

副校長
• 岑美霞教授

成員

協理副校長(教育)(當然委員)
陳新安教授

由校長根據書院院長的提名任命的兩位書院院長*
關美寶教授,崇基學院院長
汪寧笙教授,晨興書院院長

由校長根據院長的提名任命的一位學院院長
唐小兵教授,文學院院長

由校長任命的兩位教職員工
歐冬舒教授,教育行政與政策學系副教授
田潔博士,酒店及管理學院高級講師

由校長任命的一位非學術人員
蘇靖詒醫生,大學保健處副處長

大學輔導長(當然委員)
高永雄教授

人力資源處處長(當然委員)
利順琼女士

社會責任及可持續發展處處長(當然委員)
楊詩詩女士

由大學委員會選拔小組和研究生會各提名一位學生代表組成
董敏樂小姐,生物醫學(本科生代表)
孔繁晞小姐,環境資訊、健康與公共管理理學碩士(研究生代表)

列席

Women Academics Sub-Committee共同主席
岑美霞教授
陳德章教授

防止歧視及性騷擾委員會主席
李丹教授

特殊教育需要服務協調委員會主席
高永雄教授

秘書

多元共融事務處處長(當然委員)
•  鍾麗端女士

*其中一位來自各原有書院及逸夫書院

(委員會組成和職權範圍的內容以英文版本為準)

(2024年3月1日)